您好!事情是这样的:
我父母在四五年前向亲戚借过一笔钱(当时没写欠条),这笔钱用来给父亲办理病退养老保险及医保。
从父亲退休金的卡发放下来就压在亲戚处, 亲戚每月把父亲的养老金全部取出,零头给父亲,余下的1000元整作为偿还(没有任何收条之类的证明)。累计到日前欠亲戚的钱已全部还清。
但是亲戚拒不归还父亲退休金的卡,无奈之下父母选择把卡办理挂失(挂失的时候卡里只有几毛钱)
现在亲戚把我父母告上法庭,说我父母还欠她27000元,并要求偿还。
请问我们应该出示什么样的证据能证明我们把欠款已经还清。另外,他们能胜诉吗(当初给父亲办理各类保险的小票及凭条在亲戚手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