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书上写明:第二条---以店面地址为中心两平方公里为中心已方的经营保护范围; 第十一条----自已方代理资格生效之日起至代理资格失效之日内,甲方不得再到已方代理区域内进行同样模式的销售,如有违反,首先罚违约金3W元,然后再将实际损失数额赔偿给乙方。 而如今我发现我代理区域销售我同样的产品,请问属于违约吗?如果是违约,我要求进行合同相关赔偿并退回加盟费?不想合作了?请问合法吗?我应该如何进行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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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被代理商违约,同时起诉同一区域的代理商
追问:黄律师: 我联系了厂家,厂家可以直接向批发商发货,只是需要大批量而已。也就是说我代理的总部也是工厂的一个批发商而已。而如今这个批发商注册了一牌子,开始网上开办全国加盟。但实际卖的还是工作的牌子。这个属于欺骗吗?请问可以举报吗?可以要回加盟费及其它的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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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