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深圳,男方在湖北仙桃。 现在他已经不知所踪,但手机还可以联系。。由于是闪婚,对男方了解不足。发现他大部分情况都是虚假的。 我现在决定诉讼离婚。 他在深圳没有居住证。 是否只可以在湖北仙桃去立案。 我委托律师,是否可以律师代表我去仙桃立案。 我到开庭时再去,可以吗? 他现在无工作。 到时他要求分割婚姻存续期间我的工资,法律是否支持他呢? 如何才能办理分居证明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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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起诉方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之后再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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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的描述,你起诉离婚只能到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可以委托律师办理,不过相关的差旅费用由委托人承担。对方要求主张分割你的财产,必须要有证据证明,建议你先向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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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在立案时不需要当事人到场的,则可以委托律师立案,但在开庭时需出席。关于你工资收入由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具体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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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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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