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轿车方,对方是骑电动车被撞,去到医院检查只是皮外伤,没有伤及骨头。我交了6000的医药费。对方还要我赔偿务工费和伙食费300一天。而且是没有规定时间的赔偿。才愿意和我去交警对签字。我该怎么办?交警现在把车扣了,说一定要对方签字才放车。我现在都不知道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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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由交警队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根据认定的结果确定各方的责任及赔偿数额。
对于民事赔偿的部分,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部分,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划分。
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后期治疗费,如果经过鉴定构成伤残的话,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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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扣车没有依据,从你的经验定,你是否要有交通事故的过错、有责任。如果没有你可不交费用,要求交警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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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交警最多可以扣押你的车15天,除非对方对你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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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