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新婚两个月已领证已怀孕两个多月了 现在因与丈夫性格不和无法生活想起诉离婚 男方要求返还彩礼并要求我生下孩子后离婚 彩礼一共10万 还威胁我如果不返还就要我家怎样怎样还要发传单给别人看还要说起诉我欺诈 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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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了结婚证了,彩礼原则上不返还的,但是如果给付彩礼造成男方家庭生活出现困难,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适当返还,这种情况不构成诈骗,男方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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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如下情形,一般无需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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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婚并共同居住,不用返还彩礼。
威胁或发传单行为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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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已经登记结婚,并且已经共同生活在一起,彩礼是不需要返还的,如果协议不成,可以提起诉讼,男方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不成立,详细咨询可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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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