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已离世男,十八年前因家庭暴力前妻受不了答应与其离婚,当时有一自建房产但前妻没有要求任何补偿,至今随儿子居住。五年前男方再婚,未有再育子女。半个月前突然离世,没有留下遗嘱。离世男现直系亲属有父亲、三个与前妻儿女、再婚妻。请问房产前妻还有否继承权?房产如何归属(房子属宅基地,死者名下,月租金收入过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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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没有继承权,但三个小孩均有继承权。由父母、子女、配偶平均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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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离婚无继承权,直系亲属(父亲、子女、配偶)按份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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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前妻没有继承权,只有父亲、三个与前妻儿女、再婚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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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