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自己交部分应承担的养老保险
公司现实行年薪制,在每个新入员工入职前,老板会跟员工口头说明,公司部分养老保险 含在年薪内,并由财务部每月统一进行抵扣。即以杭州2004为基数,如果是3000元/月,那员工实际到手的工资为:3000-595(公司部分)-204(个人部分)=2199元。 但这个情况并未在劳动合同上体现,而且公司不提供员工工资条。 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有员工要起诉公司该不合理行为,公司会面临什么样的风险,经济赔偿的情况又会如何?
如果员工需要维权的话,需要什么资料,如何取证?因为公司一不发工资条;二,工资是通过老板的个人账户打款,所以很难取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