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有一房产案子:当事人一方曹先生为逃避与我公司合法债务,与其称之为同学的人刘小姐合谋,制造虚假借贷关系,提起虚假诉讼,法院以调解形式使其顺利实现其转移债务的目的。现本公司为实现执行其合法债务的目的,一将本案诉诸法律,望有志于房产法律的律师前面接洽处理,案件标的巨大,利润丰厚,切莫错失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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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审曹先生和刘小姐这样在法庭上以调解书的形式使虚假债权债务合法化的事情屡见不鲜。如需指导和帮助可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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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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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了解和帮助可与本律师联系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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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债权人可以行驶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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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报出标的以便报价,或联系律师详谈。谢谢。立即提起撤销权诉讼。你应该在知道后立即提起的。有点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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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样的案件诉讼风险较大,主要是证据不容易取得,不知道你们是否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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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