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男朋友订婚2年了,同居了几次,怀孕了,还为他打过一个孩子,他都不来看我,都是自己花钱弄的,他连一分钱都没有花,就拿了见面礼一万元,他今年半年都没有给我打电话,这样没有感情,对我又不好,我想退婚,可是家里人说我拿了他家一万,我要赔三万给他家,请问,我该给吗?谢谢律师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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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登记结婚的 对方有证据证明给付彩礼的 是有权要求你返还彩礼的
但是个人认为 感情的事情不能因为一万元的彩礼而委曲求全和对方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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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赔三万的说话是错误的,有理帮你打赢官司,无理助理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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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生活的彩礼不退 没有结婚登记不要做一些结婚后才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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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加倍赔偿的说法,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属于返还财产情形,但引产的费用对方有责任,可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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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