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结婚1个月以后,因为家庭暴力问题分居了,我是上海人,他是秦皇岛人,所以我离开秦皇岛来回到了娘家,之后通过朋友了解到他来到了上海,于是我联系了他几次想让让他与我去协议离婚,谁知道他东躲西藏的就是不肯去,还打电话说要拖死我。今天他忽然发了个短消息给我,告诉我要离婚可以,但是他前段日子借了20万元的债务必须要我和他一起偿还,否则就不能离婚。我想问一下,我是否有义务偿还这个债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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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应偿还这笔钱款。有可能涉及到恶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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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能帮帮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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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20万如果不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你没有偿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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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没有偿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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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各位律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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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20万如果不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你没有偿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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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