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2010年。那时候我19岁,我女朋友16岁,在上海生了一个女儿,那时候因为没钱叫医院的费用。就联系了女朋友的姐姐。经介绍,有个人讲可以帮我们交费并且给了我们6000多元营养费用。就把我们女儿抱走了,当时讲好我们可以去看女儿的。但是现在人毫无音讯了,想女心切。想通过报警找回女儿,请问我和女朋友会受到法律责任吗? 我现在想找回女儿,我要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13-07-05 20:13:0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29年9个月算几年工龄
劳动合同纠纷 15066
纯商贷怎么提取公积金
公积金如何提取
纯商贷怎么提取公积金
房产交易税费计算方式是什么
房产交易税计算
房产交易税费计算方式是什么
个人社保缴费记录怎么查询
个人社保缴费
个人社保缴费记录怎么查询
离婚办理房产证需要2个人吗
离婚房产 17716
离婚办理房产证需要2个人吗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98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68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47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41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29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