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有一块荒地,在地方下户的时候没有划分给个人,A方将这块土地种了几年。B方把A方种的东西挖了。到现在27年了,一直是B方在种,现在我要占用这块地新建房屋,给B方协商好了。A方出来说这块地是A方的。就这样双方都难也分清楚究竟是谁的,就去找了以前划地方的人做证人,证人说:这块地以前是荒地没有树木,划给谁,谁都不要,就没有划分给个人。他们双方都承认了。现在村社听到他这样说了,就说既然是这样没有划分给个人就是集体的。请问这块地现在应该是属于那个的耕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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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要求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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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视具体的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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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