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被人用对讲机打伤鼻部及颧骨部位,医生鉴定面部右侧颧骨处稍见肿胀,右侧上唇近鼻孔可见1cm开放性伤口,缝了三针,鼻尖部见一处擦皮伤,鼻腔粘膜充血,左侧黎特尔区可见粘膜破溃,见血痂,未见活动性出血,双侧下鼻甲肥大,鼻中隔稍左偏,双侧总鼻道见粘液分泌物,鼻咽部未见异常!
派出所说已经构成轻伤害,我该怎么要求赔偿及赔偿详细!
在医院花费900元,然后要一个礼拜才能拆线,派出所说是轻伤害,问我是协商解决,还是经公,我现在在上海每月工资3千包吃住,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吗?
可以的话,我该要求赔偿多少钱比较合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