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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评级去哪里评,拿不到赔偿找什么相关政府部门?

劳动纠纷
2013-07-06 01:08:2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之前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由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医疗终结期满)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在工伤职工医疗终结期满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医疗终结期的确认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医疗终结期需要延长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批准。

      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申请复查,对复查鉴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也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 到社保部门开具介绍信,在去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评残。
    如果工伤得不到赔偿,可以向劳动仲裁庭申请劳动仲裁。
  • 当地社保局。
  • 建议先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待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工伤待遇。工伤期间工资照发,住院按35元一天支付伙食费。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
  • 找社保局,可以劳动局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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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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