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后,男方不给女方小孩并且不给小孩的探视权,这说明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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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的探望没有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以上回复,如有疑问,可随时来电咨询,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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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争取小孩的抚养权和探视权。欢迎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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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提出行使自己的探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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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双方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依法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探视子女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并且对方有义务协助你探视孩子。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行使探视权,并要求对方予以协助,或直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把孩子变更由你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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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行使孩子的探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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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