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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朋友10几年前一起做生意差我尾数4000多,然后招呼都不打就外出做生意,期间我有去到他做生意那里。也找上门去要债,他就一直推说还没钱,但是他店里的货物就有10几万的价值。昨天我又去了他店里,并且跟他们俩口子吵了起来,后来我报警来处理,在警察的协调下他就先还500。还有3500说下个月2号先还1500。然后其他的就等年底还清。因为当时他是突然就外出的也没写欠条,昨天要他补一张欠条,他一直推说这么好朋友就不用啦!请问下我这种情况能起诉他吗?还有警察的记录能作为证据吗?警察能作为证人吗?

婚姻家庭
2013-07-03 09: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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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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