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母亲上班因为小事和同事起口角,俩人厮打中对方将刚烧开的热水全都倒在我母亲脸上,以至于我母亲头面,左眼,左耳,左臂,坐大腿有明显烫伤。尤其是脸部和左耳非常严重。去公安医院的验伤结果是脸部20x11cm 烫伤,左臂2x5cm 左腿4x8cm 耳道被烫伤化脓故暂时看不到骨膜受损情况。脸部很严重,肯定毁容了。另一方毫发无伤,也有证据表明是对方先动手,请问这种情况能判轻伤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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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构成刑事犯罪需要做伤情鉴定 建议及时报警
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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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报警,需要做伤情鉴定,轻伤以上的会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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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做伤害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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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瘢痕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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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报警,以所做的伤情鉴定结论为准,轻伤以上的会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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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伤情鉴定结论为准,轻伤害以上将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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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法医鉴定看是否构成轻伤或重伤,追究对方的民事、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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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