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跟另外两个同学在来北家园租了两室一厅的房屋,计价租一年。形式是压一付三的,按季度付款,但是需要提前30天打下一季度的款项。但是由于其他原因,我们没有按照合约上的时间交房租,中介公司的人就直接找我们索要违约金,违约金的额度是月租的200%。这个合理吗?我听一个朋友说,违约金最高为30%,我们应该怎么办?谢谢,这个比较急切,因为中介明天就计划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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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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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如果超过合同总价款的30%,则可认定为过高。如果你租赁合同的租期为一年,则总价款为全年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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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以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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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