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3年,分居两年了 儿子两岁三个月 之前由女方带 一个月前我把儿子带到自己身边 离婚是女方一年多前提出的说感情不和,由于女方要求一次性给10万元才肯离婚,男方拿不出这笔钱,因故女方一直拖着,考虑孩子慢慢长大,想降低一些对小孩的伤害,我想起诉离婚,不知道能否成功,由于当时结婚正好遇上女方拆迁房子,政府有按每人35平米分房,共5个人的名额,已分3人,还有两人的未分到手,有去政府查过有我跟儿子的名额,不知这算不算是共同财产,在结婚前后至一年半前都有给钱女方,有银行凭证,柜员机打款的就没有,但女方一口咬定没给过她钱,在闹离婚的这一年多里我没有付钱给女方,只有孩子生日的时候有打钱,另女方现在给我说在这一年多里孩子的生活费医疗费借了6万元,之前从没听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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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起诉离婚,属于各自财产,需要甄别债务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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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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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起诉离婚并分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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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