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有两个儿子,都不赡养老人,只有年龄最大的女儿(快60了)在赡养,两个老人一个腿脚不便,一个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但即使这样老人对女儿的赡养仍不在意,仍想将财产留给儿子,这样的情况有法律予以阐明,不赡养老人的不能得到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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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是儿女的法定义务,老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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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老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子女是有义务赡养老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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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