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2年3月受的工伤 10月鉴定为工伤 12月份鉴定为九级,我是跟A签的合同 被A派遣至B那里上班的,在B那里发生的事情,现在我想上班,B怕是累赘,建议我协议离职,但我不肯定,我想问下,离职我能拿到哪些赔偿,不离职 我能继续上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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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首先告诉你不离职你可以继续上班!
如果你主动离职或单位辞退你,你向A和B主张一次性伤残补贴 一次性医疗补贴 一次性就业补贴,所有的金额全部按照法律规定主张,如果你缴纳了社保,其中一部分由社保工伤基金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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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和一次性支付工伤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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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可以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大概十万元左右, 如果不离职,只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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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考虑离职,能一次性拿到10万元左右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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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工伤赔偿标准需要根据伤残等级并参考当地工资水平以及个人收入水平才能决定你的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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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离职,可以上班,但如果单位不接收你的话,只能选择一次性解决。离职的话,会得到一次的赔偿,南京的9级要在10万左右,具体要看你本人的实际情况。建议委托律师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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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选择离职,主张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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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限内可继续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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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