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开了一家超市,已经有几年了。但最近突然接到工商管理局的责改通知书,原由是:我未经注册公司的授权使用了他公司的名称,要求要我把我的店名改了。请问1、我是不是侵权行为?2、如何判定是否侵权?3、要是侵权了那怎么能在工商局注册呢 ,4、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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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中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四条
商标中的文字和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相同或者近似,使他人对市场主体及其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包括混淆的可能性,下同),从而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应当依法予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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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以先注册者享有,可能是由于工商局未核查清楚,现在你只需修改店名并重新注册即可,如需帮助,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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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侵权的,案情描述比较简单,建议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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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