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儿子在今年三月份结婚,但没有登记,现在夫妻感情不和想离婚,可儿媳眼下就有分娩了,我不知道这种情况该如何解决,他们的婚姻是否有效?法院能否受理这种案例?如果双方都不想抚养孩子该怎么办,法律规定在哺乳期离婚孩子该由谁抚养?法院能否强制判决,依据法律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担负怎样的抚养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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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同居关系,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一般是女方抚养孩子,男方支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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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孩子原则上由女方抚养,男方需支付抚养费,收入的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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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属于同居关系,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一般是女方抚养孩子,男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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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由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由于么有登记结婚所以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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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