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这边情况是这样的,我的朋友租了租车公司一辆轿车,借给我开,我在行驶过程中与一辆无牌无证的摩托车相撞,致摩托车主腿骨折,现交警队处理事故认定还没出来,但是交警队透露双方都有责任,不是我全责。但是现在租车公司为提回他的车,向交警队交了2万元的押金,把车子提出来维修,租车公司的意思是,车子维修费保险公司会承担,不用我和我朋友出,但是他交的2万要我们现在就给他,并要我出面商量对于摩托车主以后的赔偿问题,请问我的责任多重?该不该由我来出2万元的费用和以后伤者的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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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车有保险,可以由保险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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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责任认定出来后,按照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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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