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注册只有一人出资,实际上出资人为3个,如今有一个出资人人要退出,并把其所持有股份转让另外两位股东,这种变更只是三人之间协议变更,不在工商局备案,请问这三人间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和出资比例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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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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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效力,要了解更详细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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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的股东只有一人,其他人的出资只是内部有效,不得对抗第三人。三人间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和出资比例协议有法律效力,但是也不能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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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只要是三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就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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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受法律保护.工商登记是行政程序,股份转让属于民事行为.没有经过相应的行政程序不影响民事行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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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但还是应该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否则存在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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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