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生了一个女儿,丈夫从宝宝出生到现在宝宝3个月了一分钱生活费都拒绝付,丈夫在国企上班,一个月有2万多工资,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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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给付。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按月支付,当然,有条件的话,也可主张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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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提起离婚起诉,这样能拿到不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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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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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履行抚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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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法院起诉诉讼,要求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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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先行协商,如需帮助可以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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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没有经济能力,他应该承担起养家的责任。如果自行协商无效,可委托律师与他谈,如果谈不成,可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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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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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向法院起诉要求他支付小孩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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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