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要离婚,我老公在我家属于上门女婿,但是结婚三年了他和他家人一直要我和他去他家,我不同意,这样就一直呆到他家,我在我家,而且我女儿一直由我爸妈照顾,他也没有负担女儿的生活费,我要离婚他不同意,我就向法院申请离婚,他家人还威胁我,我实在不想再这样,后来法院传票去他家,但是他向我要一万元还有他来回路费,我认为这不应该,我需要您给我专业的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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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议,可以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对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2,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违背夫妻间忠诚义务的,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除有特殊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等,法院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间隔六个月后,你二次起诉时,法院才会考虑判结离婚,不管男方是否同意,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并作出判决。3,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4,至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一般应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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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路费可以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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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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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您的咨询回复如下:
1、建议您主张子女抚养权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2、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则要求依法分割;
3、欢迎来电或者来所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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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