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与公司发生劳动纠纷,现已劳动仲裁结果出来了,判决1.公司支付工资若干,2.判决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干。朋友对判决1无异议,但对2判决有服,予以起诉。公司未对判决任何一点进行起诉。现朋友要求公司支付劳动仲裁的工资,公司不支付。朋友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以朋友已起诉为由,不予理会,并说要等法院判决后才能一起执行。我非常困惑。朋友在法院起诉时并未就工资予以起诉,法院也不会对工资进行判决,为什么不能先行强制执行工资部分呢?工资不是可以先行裁决的吗?朋友是为了先拿到工资才不予起诉的,不然就会所有一起起诉了。法院这样做合理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