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兄您好:我08年从**法毕业后,09年5月来西安某高校从事行政工作,没有签订合同,没有缴纳各项保险。13年的6月份,学校决定清退临时工,现在我决定维护自己的权益。请问您能告诉我争取的途径,还有我都应该争取什么赔偿呢?期待您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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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学校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证明你们之间从,2009年开始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主张的权利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一个月工资),3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要求单位缴纳你工作期间的社保。
追问:但是已经自己缴纳了养老金3年,这样的话我还是可以要求学校补缴我的社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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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要求单位缴纳你工作期间的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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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应该补交保险金,另外还有其他赔偿款,协商不成可以提起免费劳动仲裁,以上回复。如有疑问,可随时来电咨询,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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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