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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要和我离婚,我也答应了,她写一分离婚协议,我们都签字了,到我们去民政局,她就反悔,是因为她不出小孩的抚养费,可是离婚协议写好了。就这样她离家出走一年。我寻找几个月找不到。我是否可以起诉,起诉了我又担心她找我麻烦。求求那位好心人帮帮我。特急

婚姻家庭
2013-06-26 10:40:0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双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并且对离婚事宜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到对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对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共同财产及共同债权债务等问题进行判决,如需律师帮助可来电咨询。
  •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
  •   其实,你对离婚程序都基本清楚了,只是怕她找你麻烦,真的不知怎样帮你!如果确实想离,就向法院起诉吧,那份协议还是一份很重要的证据来的。
  •  其实,你对离婚程序都基本清楚了,只是怕她找你麻烦,真的不知怎样帮你!如果确实想离,就向法院起诉吧,那份协议还是一份很重
  • 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债权债务、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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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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