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市级三甲医院上班5年了,于2012年9月辞职,当时辞职的时候我的执照是扣押在医院的,办理好一切离职手续后,需要我交1000元变更手续费,才可以拿执照。不然我的执照不给我。说以后到其他医院去,在本院交了变更费用后,就可以来本院办理变更手续。后来我交了变更手续费用,1000元。她们一直不给我打收据。后来我强烈要求打出来的收据却是其他收费。我想问下这合理吗?不交1000元 就不给我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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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合理,也不合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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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证据投诉到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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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不合理更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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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