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开了一家赌石店,专门经营赌石,刚开始是一个朋友帮忙找的店,但这个店的租金和所有人是我自己,当时是答应和他合作在我店做雕刻,当时没签任何协议。经营了3个多月,其间租金我们没有收他一分钱,店内所有的支出都是我支付的,后来我发现他所接的雕刻活,出来的成品好多都有问题,好多客户都反映,并且也出现多次他与客户争吵,已经影响了我店的正常经营,现在我想不和他合作,想让他搬出去,但是我担心他在我店所接的雕刻活,有好多件还没有出来,没有通知客户,将来他一走,那些雕刻的东西都带走,客户来找我要怎么办。请问像这种情况,如果他都带走了,这些东西会让我来赔偿吗。并且我们现在是要让他离开我店,我怎么才能摆脱现在的困境,不会让我来赔偿,这协议应该怎么写呢?可以提供范文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