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尊敬的律师:您好啊.我很感激.你们真是个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律师. 我有一件令我非常烦恼的事.我请求你给予帮忙. 我有个执行案件,于2003年7月申请法院执行.我提供一处被告的房产,法院执行时,(原来该房产是被告向第一人购买的,没过户手续,后来被告又转卖给第三人,又没办过户.)被告已付清第一人的购房款,而第三人还没付清被告的购房款.法院贴出该房产的搬迁公告.要第三人搬迁,但第三人提出异议.后来法院于2003年6月裁定该房产不是异议人的,归第一人,既然法院贴出公告一年多啊,又裁定该房产不是第三人,驳回第三人的异议,为什么法院还不强制执行该房产呢?第一人不主张产权,也没提出异议.到现在法院也没有执行.我的案件已把我的经济和精神都搞垮.难道就让这个”老赖不还我的债务吗? 我该运用什么法律规定才能收回债务呢? 我该怎么办?请求你们给予帮忙.我恳请律师给予帮助.谢谢.现在第一人不主张产权,也没提出异议.为什么样法院不执行呢?也不执行第一人退返被告的购房款呢?哎,我也不知怎么?我很绝望,也很烦恼.真是无法生活了. 请求帮帮我吧.谢谢您. 现在该房屋仍由第三人占有居住.我已好几次去催法院执行局长办理该案件,.并拿出2003.12月法院的查封搬迁公告,以及法院2004.6月的裁定书驳回第三人异议.执行局说不能执行.该房产不是被告的,也不是第三人. 为什么法院不执行呢? 现在法院也不执行该房产,也不执行被告向第一人购房款.我该怎么办呢? 我请求你们给予援助.有办法帮我收回债务吗?我该怎样追回债务呢?法院不执行了,你说我该怎么办?我该运用什么法律规定? 我请求您给予帮助.谢谢

其它综合
2005-06-29 18:22:0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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