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代课老师,在学校担任学前班的班主任,2013年6月20日早上未上课前,一位四年级的学生,无缘无故来打我们班的一名学生,我就去四年级找那位打人的学生带到办公室询问。途中我拉他稍用力,他摔倒了,嘴唇上受点小伤,事一处理完。到了晚上,他的家人(打人的学生)误听他人言,不分青红皂白,说我把四年级的那位学生从楼梯上甩下来。一家人来到我家找我,威胁我,恐吓我,当时我已经睡着,他们把我叫醒,我出去就把我推来推去,不让我解释,企图打人,还有的说一个代课的有什么了不起。做一个人民教师,竟然受到这样的侮辱,我的精神受到极大的打击。他们此举是否触犯我的人生权益,我能把他们告上法庭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