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们,我是外地户口在深圳已有十几年了,能在深圳办离婚吗?谢谢,如果可以需要带什么证件。
-
对方如果家庭暴力,属于存在严重过错。
第一,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话,只能诉讼离婚,一方可以感情不和,起诉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请求解除婚姻关系。按照法律规定,如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实质破裂,比如连续分居两年、重婚、家暴或则一方有严重生理缺陷不能进行性生活等,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法院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如果没有法定情形,法院原则上第一次不会判决离婚,需要等判决生效后半年再次起诉,如果坚决要求离婚,那么法院就会判决离婚了。
第二,建议向律师寻求一个较为详尽的咨询,这些咨询包括双方婚姻状况、财产情况、债务情况,律师的咨询会根据你的案情和婚姻纠纷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并给予一个总括性的指导意见,便于后期操作。
第三,如果同时起诉要求财产分割的,要保存好有效的证件、财产凭证等。包括:结婚证、购房协议或房产证、车辆买卖合同、发票、存折存单、借条、股票帐户、贵重财产发票。即使拿不到原件,也应当保存复印件留做底案,帐户号均要详细作记录。
第四,小孩抚养权。如果有孩子,两周岁以内,原则上判决给女方扶养,两周岁以上,根据对孩子成长最有利原则判给一方扶养,一方负责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确定抚养权和抚养费,以及探视事宜。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给付。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按月支付,当然,有条件的话,也可主张一次性支付。
追问:谢谢,我们没有小孩,我现在是越快办理越好,我就感觉我得他的婚姻是没有法律保护的,拿结婚证时是他叫别人来到家时办的,没有去民政局办的。在我家一直是未婚
解答:你有结婚证,又没有法定的婚姻无效情形,就应该通过协议或者诉讼离婚。否则,你将来再结婚,都可能处罚重婚罪。
-
1、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外地(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双方自愿离婚且已经达成离婚协议,而又不想回到户口所在地去登记离婚,可以在当地以一方起诉另一方,通过诉讼由法院出具离婚调解书的形式离婚。比如在深圳,甲乙双方户口不在深圳,但甲方在深圳居住已满一年以上(有居住证等证据),双方自愿想在深圳离婚,又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可以乙方为原告,甲方为被告,向深圳的基层法院起诉,一般15左右天就能拿到离婚调解书,实行速裁的基层法院5天左右就能拿到离婚调解书,与登记离婚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2、对于无法达成离婚协议,一方坚持不离婚的,需要通过法院开庭审理,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法院可以判决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3、需结婚证、居住证或者出租屋居住登记信息、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离婚协议书等
追问:现在双方都在深圳,还有律师我想问一下问题,我和他是03拿的结婚证不是在民政局拿,是他叫别人来家里办给了别人1500块,当年拿的结婚证是要从我家开证才可领结婚证,在我家一直是未婚,请问我这婚姻有效吗?
-
若双方都不是深圳户口,但双方都同意离婚,可以到任一方在深圳所在区的法院进行离婚速裁,委托律师后几天内就可以办好。
-
你好,如对方在深圳居住一年以上,可向法院起诉离婚,欢迎来电咨询。
-
男方存在法定过错,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一方存在法定过错,另一方可依法要求赔偿并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要求物质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等。二、子女的抚养监护问题,主要是根据有利于女儿的成长为原则判断双方的条件优劣,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判给母亲的机会较大。同时,一方 有法定过错的,法院应当优先考虑判给对方抚养。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