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有一处房子,和奶奶共同有产权,奶奶已死去,但生前未对财产进行处理。爷爷有三个子女,现在爷爷意识清楚他想把房子的产权交给我和叔叔继承,但又怕得罪其它子女。请问怎样把伤害降低的情况下完成老人家遗愿,同时确保我和叔叔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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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奶奶死后,该房屋的一半由你爷爷和其三个子女继承,现在各自享有的份额为你爷爷为八分之五、其他三个子女各八分之一;你爷爷要想立遗嘱,则只能处分他的八分之五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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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采取委托律师带书遗嘱的方式,私下完成老人家的遗嘱,且在老人家离开之前不予公开,这样既可以不得罪其他子女,又能够满足老人家对自己财产的自由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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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奶奶的份额应当由你爷爷及三个子女继承。你爷爷可以立一份规范的遗嘱,但要注意遗嘱中只能处理属于你爷爷的份额。具体操作,可来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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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有合法的继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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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立遗嘱,让律师参与起草,建议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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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爷爷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那一半产权,属于你奶奶的那一半产权应当由你奶奶的配偶、子女、父母均等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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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