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别人借我十万块钱,原借条弄丢了,但我有复印件和银行汇款单,能否证明她借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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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需要搜集其他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法院质证。详谈电话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第六十六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第六十七条 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第六十八条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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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复印件不能作为依据,打官司风险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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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再通过电话录音补强一下证据,以及有复印件和汇款单,可以证明借款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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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您的描述,应该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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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在收集一些其它证据。具体详谈您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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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建议搜集其他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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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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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还款,如需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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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可以的,但是证明效力不大!详细建议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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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