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货车司机,半挂车,装完货刚出门就被行政执法人员截住,半小时左右一执法人员在没我方人员跟随的情况下独自将车驶离至一不知名的停车场(未带安全带、开车时还吸烟打电话)。查住两部车,将我的车开走之后1小时左右私自将另一部车擅自放走(接受贿赂1500元+2条烟)。对于我车作出罚款2200元,理由是驾驶超重车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走,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42条规定,违反的是《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同时背负高额停车费400元还不给开发票,执法人员则以不清楚为由跟停车场人员划清界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