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10年6月23日,债务人向信用社借贷19万元,还款日期是2011年6月8日,我是担保人之一。2011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6个月之内(2011年12月之前),债务人提出让我进行续保签字,被我回绝了。期间,债权方并未送达“担保人履行责任通知书”,只在电话中问我愿不愿意续保一年签字,我的答复同上。2013年6月8日,债权人给我送达了“担保人履行责任通知书”,后在电话中,债权人提出可以进行“借新还旧”,我同样拒绝了。请问,这种情况依据《担保法》相关条款,我可以免责吗?

债权债务
2013-06-20 19:55:0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
2835
担保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
民法典 745
担保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
还款期限未到,借款人可以起诉还款吗
民法典 46977
还款期限未到,借款人可以起诉还款吗
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怎么做
民法典 1016
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怎么做
借钱怎样写借条才有法律效力
借条 3174
借钱怎样写借条才有法律效力
借条超过三年起诉有法律效力吗
借条 2877
借条超过三年起诉有法律效力吗
后补的借条日期怎么写
借条 3242
后补的借条日期怎么写
借款时是否应在借条中明确写明还款期限
借条 2077
借款时是否应在借条中明确写明还款期限
员工与公司借款的时候是否要写借条
借条 2640
员工与公司借款的时候是否要写借条
转账写明借款但是没有借条能起诉吗
借条 3188
转账写明借款但是没有借条能起诉吗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