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去当地的镇土地管理所说建房的土地批文遗失,想补办,土地所的工作人员就从留底件复印一份给我们且复印件没有盖上土地所的章,说这样就可以了,请问一下这样算补办吗?我们想重新补办一份,说原来的作废,工作人员说不行,如果要重新办出批文,说以前土地批文是多少钱就要我们交多少钱才可以帮我们重新出批文补办,要不就不行。请问土地所的工作人员这样做是合法的吗?如不是,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办法才可以让他们帮我们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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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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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起诉。
追问:农村建房需不需要办土地证和房产证?办的话需要多少钱?
解答:咨询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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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