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母亲健在.分家没人1处房.我那处是父亲名.需要变更我弟不出据证明.无法变更.我怎么能变更成我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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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分割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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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咨询当地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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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人不配合,可以进行确权,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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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弟为何不出具证明?还有其他的方法可以变更的,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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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分家单可以起诉要求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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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不配合过户可以依据你们的分家协议进行房产的确权,然后要求对方配合过户。如需帮助请来电详谈,以便根据具体情况给出针对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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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