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车管员在工作区域被机动车碰伤,警察判定机动车主负全责。车主带着看了一次病之后就不管了。现在伤者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费,如果公司以“肇事者负全责,应由肇事者赔偿,如不赔偿可以诉讼”为理由,不予支付,伤者有可能会仲裁单位(因毕竟工作岗位上发生事故),诉讼结果一般来说会怎样?这种情况下,走“交通事故赔偿”还是走“工伤赔偿”谁说了算。(法律上是否规定二项赔偿二选一,不能兼得?) 另外,该受伤员工是其他单位内退待岗员工,在其他单位缴纳社保,在我公司无工伤保险,所以最好是“交通事故赔偿”,因为已经判定机动车主负全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