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本人与一家制衣厂定做衣服,签了合同,合同上是十天内交货,可现在都十几天了,厂家却迟迟不肯交货,厂家承诺5天交一半的货,不过合同上没写,合同上写厂家每延期一天就应扣除总货款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现在厂家延期了4天,合同上写着延期超过十天的我本人就有解除合同的权利,还可以要求厂家须双倍返还定金及退回全部预付货款,我想请问如果现在解除合同的话,我是不是可以要求厂家赔偿损失呢?不是违约金,而是等了那么久都拿不到货,我们也损耗了个方面的金钱和精力。我想要求厂家赔偿金钱上和时间上的损失,不之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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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选择要求赔偿损失或要求支付违约金
追问:可是合同上写我们交的是预付款而不是定金,(乙方逾期交货超过十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双倍返还定金,)合同上说的是返还定金,而不是预付款,而且合同写的是乙方延期一天甲方应扣除乙方总货款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赔万分之一的违约金也就几毛钱,我就想请问能不能要求厂家赔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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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