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8年了我跟我老婆感情不好,三年前我们就分开了,女方不同意离婚把户口簿和结婚证都带走了,现在我也不知道她在广州祥细地址她也没有告诉我,现在我想申请跟她离婚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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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您到法院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章 离 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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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你可以起诉,发公告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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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这种情况只能起诉离婚了,去法院立案吧。立案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起诉状两份、结婚证明(去你们登记的民政局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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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