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3月10日通过介绍从二房东手里租了间房子租期半年。在住了1个多月后背房主告知该房子的租期5月25日就结束了,后来由于二房东提供的替代房子与原住房条件差距大没有继续租住,并在5月24日退房终止了合同。现在二房东以各种理由拒不退还我支付的押金5500元,请求律师帮忙支支招。据我目前掌握的证据感觉,二房东和我签的合同本身就有问题,一个是租期上隐瞒的时间上的问题(可租住的时间只有2个半月,与我签署的租期半年不一致),二是二房东转租的行为是房东所不允许的,这种行为够不够形成合同欺诈?如果合同没有问题二房东的行为构不构成侵占财产罪?我应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其它综合
2013-06-17 15:44:0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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