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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6月3日在南湖某楼盘看好39号楼5楼的房子,销售人员说只有5楼以下的,先签楼宇认购书以后可以换同楼其他楼层的房子,听到可以换就签署了4楼(楼宇认购书)付了3万元,在签署认购书上签的是我儿子的名字我按的手印。昨天去看39号楼5楼的房子另一位销售正在销售此房子,他说是别人刚退出来的房子,我要求售楼部换5楼的,售楼人员以别人还没有退玩,又说别人要换成自己家的亲戚为由,不给我换,于是我以认购书不是本人签的为由要求退定金可以吗?谢谢!解答。

其它综合
2013-06-17 13: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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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