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有个亲戚把钱借给他老公的一个朋友,2008、2009年2012年有三笔共36万元借给他,有写借条,借的时候和我们说是做生意,后来我们讨钱的时候才了解到他是去赌博输了三四百万,他之前有些财产,有店面和自建的房子,现在店面已经转让给别人了,就剩下自建的房子。自建的房子当时听说是他妈妈手上买的,但名字是这个借款人的名字。值100万左右,目前了解到他还欠别人有150万左右。他把房产证抵押给典当铺。如果我现在去法院起诉他,法院能否拍卖这房子吗?这样他妈妈是不是也要分一些钱呢?还有如果他也写给他妹妹们一些借条(比如说他有两个妹妹他随便和他妹妹满写各50万),那样我拿回钱的比例是不是更少了。谢谢律师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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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事实的认定,需要有借条,还需要有支付凭证(1、你们之间借款事实是否能成立也得看现有证据,缺少的及时发现,或许还有机会补正。2、他与亲人间的借款事实也需要相应证据。)。他借钱时有无提供第三人担保或自行抵押质押之情形,同时要查清他名下的所有财产,并且弄清楚有些财产到底是名义上转给别人了还是实际上已完成(已办理相关手续并完成对价支付行为,否则还是执行有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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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起诉的时候,要申请财产保全,但是这个按你情况可能有难度了。官司打下来也要有财产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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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