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我在2003年购买了一套有临时产证的房子,卖方为了节省10元钱,把经营性用房,办理了住宅用途,当时产证上要求是2年一换证.从2004年以后在不允许换证及改变用途,但从2003年以后所交的费用是经营性用地.经营10年当中,工商及税务手续都有,2009年经工商所要求由居委会出具确认住改非证明.房管局认为2年以后不换证被视为产证过期.请问这种情况下,拆迁补偿应怎么认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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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委托评估作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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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委托评估作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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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