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女儿7周岁6个月大,在我们县医院检查出肺炎并肺不张,住院4天不见好转,办理了出院(不给办理转院)到市级儿童医院去治疗,在县医院用去了2300元费用,到现在在市医院已经住院11天,已经花费18500元,经询问医生,估计还要五六天的住院治疗,还得要七八千的费用,孩子有新农合保险,今年已经上一年级了,学校统一给入了一份意外伤害住院保险(大地保险公司的,当时交了20元),我们还给孩子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买了一份商业保险,请问孩子出院后我们该怎么报销呢?先保哪一个?都需要哪些手续?在县级医院办理出院后本想直接在新农合窗口报销,可是工作人员说有别的保险要先报别的保险,报了新农合,别的保险就没法报了。原始单据现在还在手中,没有报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