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甲乙双方所订土地买卖合同没有写明规定时间内办理过户,买方是否可无限期拖延不还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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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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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若买方按合同交付了购房款的,则卖方应该及时办理过户手续。若其拖延时间较长的,如一个月,则其已违反合同的诚信原则,属于违反合同约定,你方可要求其退还购房款并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建议:
1)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过户手续时间及逾期过户的违约责任。
2)可委托律师草拟补充协议。如有疑问,可致电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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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可以的,你应催告对方尽快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如经催告,在合理期间内对方仍不肯配合办理,那么可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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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